朗豪坊通天梯案 工程師認無驗自動梯5個裝置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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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豪坊通天梯去年發生意外,釀成18人受傷。
旺角朗豪坊「通天梯」去年3月25日「打倒褪」,釀成18人受傷意外,涉事註冊自動梯工程師馬兆麟(66歲)被控兩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傳票罪,他今(6日)在九龍城法承認其中一罪的部分內容,但否認另一罪,案件開審。
被告今否認「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月24日,沒有徹底檢驗涉案自動梯的主驅動鏈。
至於另一項「沒有確保自動梯的相聯設備或機械被徹底檢驗」則指他沒有徹底檢驗驅動鏈斷裂裝置、上裙板掣、上梳齒板掣、上扶手帶入口掣、超速感應器和非操縱運行方向逆轉感應器。被告否認沒徹底檢驗驅動鏈斷裂裝置,但承認沒檢驗其餘5個裝置,而據同意案情指,該5項裝置分别在超速、逆行和機件有雜物時將自動梯停下。
控方開案陳詞指,意外後機電署人員到場調查,發現該自動梯的主驅動鏈斷裂,而用作監察主驅動鏈有否斷裂或過度延長的驅動鏈斷裂裝置則沒有啟動。
機電署職員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在去年1月定期檢驗時,只檢查了部分主驅動鏈,又沒有清潔主驅動鏈和量度伸延長度。此外,被告當時也沒有檢查驅動鏈斷裂裝置的電子和機械操作。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林超雄作供,林在事發後曾到場調查,見主驅動鏈已斷裂,大部分斷裂連接片都有金屬疲勞裂痕,而該些裂痕應在很久以前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