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定邦綁架案 被告錄口供時屢稱「唔記得」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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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於2007年險遭綁架。
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2007年疑遭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蔣世華糾黨綁架,梁極力反抗成功脫險。事隔11年,其中一名涉嫌有份參與綁架的內地漢,被控一項串謀強行禁錮意圖取得贖金罪,案件今早(6日)續審。控方案情指,綁匪早於案發前約兩個星期,已透過地產經紀物色藏參地點,最終選定了上水麒麟村一個豬場。控方今日傳召當年與綁匪接洽的地產經紀陳德強作供。
據陳的證供,2007年10月19日(案發於2007年11月6日),一名自稱「鄭先生」的男子致電他,稱正物色一個貨車可直達的地方儲存貨物,他遂推薦涉案的麒麟村豬場,並安排鄭實地視察及與豬場業主謝鳳桂見面,鄭與謝同意簽訂兩年租約。10月30日,陳相約鄭到豬場簽正式租約,正式租約一式兩份,一份由業主保管,一份交予鄭,但租約上寫明租客是一名叫「李敏」的人,鄭無解釋為何代「李敏」簽約。
控方證供顯示,這份正式租約上有被告李國勇的指紋。但陳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這名「鄭先生」講廣東話,他從對方的談吐及外形,也覺得對方是香港人。
被告於去年8月15日在沙頭角管制站入境時被捕,控方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進行的錄影口供。被告與警方會面時由律師陪同,他在錄影中以廣東話跟警員對答,但他對警員大部分的提問,包括事發當日他去了哪兒、對位於怡和街的案發大廈及涉案豬場有否印象等問題,均表示「唔知」或「唔記得」。
被告稱他不認識也沒聽過梁定邦的名字,只承認他曾於某日乘「老闆」的私家車到某處拿取氧氣樽,之後他再乘「老闆」的車將氧氣樽運到郊區某處,他放低氧氣樽後便獲得報酬,並自行搭車離開。但對於「老闆」的名字身份、怎樣認識「老闆」、氧氣樽的用途等等,他都表示「唔知」或「唔記得」,警員問他收了多少報酬,他才答「800蚊、幾百蚊左右」,後來卻說已忘記確實金額,只記得是收港幣。
警員指出警方在用作綁架梁定邦的木箱、涉案豬場的租約等多項證物上均驗出被告的指紋或掌紋,問被告有何解釋,被告回答「唔知」。
身為內地居民的46歲被告李國勇,被控於2007年10月至11月6日期間,串謀蔣世華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違反男事主梁定邦的意願,將梁強行禁錮意圖換取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