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無理凍結120萬存款 2女向警務處長及渣打索償

2018110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2女子入稟索償,指警方沒有合理理由,要求渣打銀行凍結其定期存款。
1名女子及其姨甥女昨日(5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沒有合理理由懷疑她們的120萬港元定期存款涉及任何罪行,並且未取得高等法院限制令,便要求渣打銀行凍結她們的戶口。她們要求法庭頒令宣布警務處長不當地干擾她們的定期存款戶口,要求把該戶口解凍,並向警務處長和渣打索償。
兩名原告依次是金鳳蓮及其姨甥女張凱怡(譯音),兩名被告依次是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警務處長。
入稟狀透露,首原告、她的父母和她的3名姊妹在2008年9月,以170萬港元聯名購入沙田1個住宅單位,所有款項都由首原告的母親提供。首原告的父母逝世後,她與姊妹們在2014年以357萬港元賣出該單位後分錢,她與其中1名姊妹開始用分得的款項,聯名做銀行定期存款。到了2016年8月,那位姊妹把存款送給女兒,即次原告。兩名原告開始聯名在渣打做定期存款。
入稟狀指,警務處長本人或透過其下屬於今年8月中要求渣打凍結兩名原告的聯名定期存款戶口,而渣打自己未有進一步調查或向兩名原告查詢,便凍結該戶口。兩名原告要求取消該戶口和取回款項,渣打拒絕她們的要求,並叫她們與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商討。原告現指警務處長不當地干擾她們的戶口,又指渣打違反與她們達成的定期存款協議,因此向兩名被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