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張震遠串謀詐騙 商交所財務總監認罪

201811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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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達英今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鄭創思攝)
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2012至2013年出任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與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串謀詐騙。同案次被告蔡達英今日(6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辯方表示蔡就案件願與警方合作錄口供,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提訊,他獲准保釋候訊。
控方指次被告初犯,90年浸大畢業,後任職會計師,2010至2014年任職商交所財務總監。法官閱罷案情後,留意到商交所一名負責相關法律的女職員,在事件亦有角色,質疑控方何不對她提出檢控,又或是在控罪中列出她是其中一名共謀者。控方回應指考慮後,認為不夠證據對她提出檢控。
法官亦留意到,案情中未有交代證監會當初向商交所批發牌照的原因,且法官指證監會是擁有權力的監管機構,難以明白為何會被如此簡單及不複雜的伎倆蒙騙了一段長時間,並指案中伎倆如假支票等,在電視節目「警訊」亦常見到,質疑證監會何不作相關查證,卻接連延續牌照,直言對此感到意外及存有疑惑。
法官又關注到被告現願與警方錄口供,擔心押後審訊期間,被告改變意願,指本案另一被告在以前及在公眾眼中可謂一名具影響力人士。法官最後准許次被告續保釋,但提醒他若被他人接觸或騷擾,應與警方聯絡,警方亦應提高警覺。
案情指,商交所於2008年成立,旨在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商交所在2011年4月取得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證監會要求商交所達到多項條件,包括有足夠營運開支等。惟商交所取得認可不久後,其財務狀況走下坡,多次不能達到證監會要求。
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有人以多種方法瞞騙商交所財務不濟的情況,包括在繳交財務報表限期前,注入一筆現金,但在短時間內提走現金;又聲稱會有投資者注資數千至數億美元,並存入大額空頭支票作掩飾,又提交誇大及不實的戶口及財務資料等,瞞騙證監一次又一次地延續有關服務許可。次被告則是負責批核呈予證監會的相關財務報告。事件於2013年5月16日報警,商交所在翌日交出服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