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電子煙油罰5000元 青年求情遭朋友利用

201811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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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西九龍法院被罰款5000港元。
施政報告提出禁止電子煙,法例仍未落實,有市民去年已因出售和管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而惹官非。涉案男子早前承認管有和銷售第一部毒藥共三罪,求情指他遭朋友利用帶貨,今日(7日)在西九龍法院被罰款5000港元。
案情指,衞生署去年在網上以2900港元,購買10盒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並於去年9月27日在旺角中心交易,期間被告徐恩健(26歲)現身向衞生署職員交貨,即被在場警員拘捕。他警誡下表示代朋友到場交貨,但他不知煙油成分。他又承認借出戶口給友人收錢,但不知道該筆款項與出售煙油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