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屋宇署權責不清 滲水辦龜速成效低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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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水辦效率奇低,「無頭公案」拖足多年依然未解決。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自2006年成立以來,一直被批成效低。兩大部門權責不清,東網今年4月報道過食環署工會向立法會投訴屋宇署的荒謬局面。滲水辦龜速處理個案,加上投訴門檻高,受影響住戶往往求助無門。
事緣滲水辦內兩大部門積怨日深,食環人員力數屋宇署卸責,包括在調查滲水個案遇到入屋困難時,將申請法庭手令的責任推卸給食環人員;食環人員長年受壓,屢向上層投訴不獲受理,惟有求助立法會申訴部告狀。
申訴專員公署早在十年前便曾直接調查滲水辦,力斥滲水辦有不妥善之處,包括兩個部門對執法權責的意見分歧,因而造成延誤,甚至妨礙行動,部分個案更拖延了很長時間,例如意見分歧達18個月之久,無顧及受影響人士遭受的困擾。公署當時已認為在調查滲水源頭方面,滲水辦應探討其他方法,改善勘察能力和技巧。
審計署亦繼2012年發表報告批評食環署調查滲水個案歎慢板,平均44個月仍無採取行動後,2016年再發表報告,炮轟兩部門仍然龜速處理滲水投訴,2%個案需時2.2年至7.5年始完成調查,更有個案投訴逾8年仍在處理中,而且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更下降,由2007年的46%跌至2015年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