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智駒認2項暴動罪 金屬棒插警掟樽燒紙皮

201811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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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發生當日馬路上有垃圾桶等大量雜物被火焚燒。
前年發生的旺角暴亂,警方拘捕多名人士,當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的案件,5人分別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暴動及縱火等共9項控罪,其中一名被告袁智駒今(8日)在高院承認兩項暴動及一項縱火罪。
據袁承認的案情指,自2016年2月8日晚上起,大量市民在砵蘭街集結,並有人用紙箱等阻塞馬路,警方其後在該處設防線並呼籲群眾離開但不果。翌日凌晨近1時本土民主前線的黃台仰站在輕型貨車上向市民作出呼籲,期間袁身穿黑色長袖上衣、黑色長褲,頭戴黑色頭帶、面戴白色口罩及背着黑色背包,行近車尾並拿起一支白色金屬棒。
約半小時後,集結人士與警方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對峙,袁向警方掟水樽,又手持盾牌站於前排,其後將垃圾桶及盆栽踢向及掟向警方,並多次用金屬棒插向警員。其後有集結人士多次衝擊警方防線且令最少3名警員受傷。
及後至凌晨約4時,警方於彌敦道奶路臣街的防線向山東街方向推進並與集結人士對峙,有人向警方擲硬物,當中包括磚頭。袁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手持搭棚竹指罵警方,其後放置雜物堵塞馬路及向警員投擲金屬樽。
至清晨7時許,包括袁在內約50人在洗衣街山東街交界集結,當時馬路上已有火堆和垃圾桶等大量雜物,他兩度將狀似紙皮的物件放進火堆中燃燒。直至早上9時許,其位於秀茂坪寶達邨寓所下的閉路電視拍到他乘升降機返回寓所。警方最後於2月27日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以暴動罪將他拘捕。
控方亦有播放由警方、傳媒拍攝及於網上取得的片段,並指片段中拍到袁手持金屬棒,向警方擲物及將紙皮放進火堆。
法庭在將袁收押後,則繼續進行其他法庭程序,並於下午繼續處理。庭上所見,因其他控罪罪成,正在服刑的梁天琦,明顯比早前較瘦削,但身穿西裝的梁顯得精神飽滿,並有向有到庭聽審的人士揮手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