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政改廣告覆核 官:限制政府宣傳無助管治

201811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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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榮2015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院頒令禁止播放政改廣告。
政府推出的2017年特首選舉政改方案,雖然於2015年在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等埋發叔」拉隊離場下被否決,但政府在議員投票前推出的政改宣傳廣告「2017一定要得!」卻受到法律挑戰。退休人士張德榮2015年提出司法覆核,指該廣告旨在製造民意影響議員投票支持方案,要求高院頒令禁播放該廣告。高院法官區慶祥在審訊後接近兩年終頒下判詞,否決張德榮提出的司法覆核。
區官認為,政府有責任為香港制訂政策,亦有責任要在公開透明的情況下,讓公眾知悉政策內容,該政策無論是對是錯、最終是否能夠成功實行、是否得到立法會的支持及祝福,都不改它「政策」的定義,政府透過有效的渠道宣傳會如何實行政策亦是公眾利益所在。
區官認為,政府在免費電台及電視廣播最能有效地宣傳及教育公眾有關政府或法案的內容,這亦是公開透明的政府的責任。況且政府幾乎所有的政策都屬政治性質,限制政府作政治宣傳,政府就不能有效發揮其管治香港的功能。
區官指,香港政府不屬任何政黨,其政治廣告不會令任何政黨直接獲益。此外,根據《基本法》,特首不能有任何政治聯擊,但立法會議員卻不是公僕。再者,其他人仍可透過廣告以外的途徑表達意見。因此,法例給予政府豁免,容許政府在電視台和電台推出政治廣告,並不構成歧視或侵犯言論自由。
至於張質疑通訊局沒有在廣播前進行審查,區官指,根據立法原意,立法會正好是不想授權通訊局進行廣播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