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用3500萬玉器 拍賣行向張兆輝大姨索償

201811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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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被告郭碧紅為藝人張兆輝太太的胞姊。
一名男子在今年10月底入稟高院,聲稱向藝人張兆輝的太太之胞姊郭碧紅旗下的玉器行,購買3件總值3500萬港元的玉器首飾後拿往佳士得拍賣行拍賣,佳士得方面卻指它才是首飾物主,它只是把首飾拿給郭碧紅的公司供潛在買家鑑定。該男子入稟高院要求佳士得交回有關首飾,或向他作賠償。
捱告的佳士得香港有限公司(下稱原告),在上周五(9日)亦就此事向高院提出民事訴訟,狀告郭碧紅及其安碧玉器珠寶公司(下合稱被告)。原告在其訴狀指,被告不合法及不當地干擾它名下首飾的產權,要求法庭頒令,如原告因被告上述的不當行為而蒙受任何損失,這些損失要由被告全數承擔。而被告要承擔的損失,就包括但不限於原告在上述被控告的官司須支付的所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