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Whats噏:修例定義唔清晰 Ann姐寸政府不如臭皮匠

2018111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蔣麗芸在會上發火。(徐家浩攝)
人同人之間相處有時唔使乜都講到明,不過法例就啱啱相反,寫得愈仔細愈清楚就愈好。立法會《2018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13日)開會,就條例進入逐條審議階段時,立法會議員蔣麗芸(Ann姐)似乎就對某啲修訂唔太滿意,窮追不果下寸爆政府:「三個臭皮匠都勝過諸葛亮啦,你哋政府成15人坐喺度都答唔到!」唔知咩事搞到Ann姐火滾?
當時其實傾緊當有人提出反對其他選民嘅資格時,要提出充分理據嘅修訂,政府解釋有關修訂係可以等審裁官有足夠資料做決定,而Ann姐就對「充分」嘅定義表示疑惑,特此追問政府,結果官員舉例話如幢樓已經拆咗當然夠充分,但若只係個住客好少現身、信箱成日爆滿就提出反對,可能要多少少證據,點知Ann姐聽完就冷笑一聲,之後話:「我個信箱都成日爆啦,唔通又可以質疑我嘅資格?」
佢之所以咁火,其實係覺得如果「充分」嘅定義唔清楚,咁會影響修例原意,依然會搞到有選民無端端要請假上庭,非常擾民之餘,仲係間接唔鼓勵市民做選民,所以先嬲到要寸爆在座嘅15位政府官員,最後官員都有解釋係唔想市民基於個人憶述就提出反對,之後會補番詳細書面解釋畀Ann姐,至於佢會唔會收貨,就要到時先知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