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署無審核表現致尖隧造價多付1.32億 帳委會震驚

20181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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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於尖山隧道建造工程中,因管理混亂而額外支付共1.32億港元建造費。
審計署審計八號幹線沙田段建造工程和啟用後營運管理安排的不足之處,發現路政署於尖山隧道建造工程中,因管理混亂而額外支付共1.32億港元建造費。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14日)發表補充報告,對於路政署未有妥善審核工程顧問的工作及表現,表示震驚和極度關注,認為不可接受,強烈要求工務部門檢討審核招標文件和顧問工作的現行機制,建議當局研究利用最新及先進資訊科技,協助預備及審核程序。
另外,審計報告揭露,在三份工程合約中,路政署與承建商於2012年就其中一份合約商定,在建基於「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前提下,以一筆合約未有訂明的款項解決爭議。帳委會對於立法會沒有有效途徑監察相關工務部門,與承建商或顧問間涉及工程項目的申索及合約未有訂明的款項解決爭議,感到費解和不可接受,強烈要求政府研究設立一個向立法會匯報的機制。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委員林卓廷表示,審計報告指出8號幹線問題,揭示了近年工務工程延誤及超支原因,當中因部門出現低級錯誤,令政府支出近億港元補救是不能接受,部門解釋聲稱合約多達7000多頁,故「睇漏眼」,認為說法是卸責。他又指立法會沒有機制要求政府匯報同類事件,是極不健康,導致立法會失去監察角色,擔心今次只是冰山一角,促制訂匯報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