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長涉稱歸還充公物表證成 保安指無物主認領

20181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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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廸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兩罪。
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涉挪佔其負責檢取的逾600公升燃油及金屬桶等物品,卻疑向上司訛稱已把有關物品歸還物主,案中的「物主」昨(14日)現身西九龍法院出庭作供,卻指涉案燃油金屬桶等物品不屬於他,他亦沒有領回物品及簽收有關單據。45歲被告何廸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兩罪。
控方今早(15日)讀出數份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保安員之口供,他們稱於2013年7月30日發現市場內出現18個大汽油罐,其中4罐盛載懷疑汽油,現場並有入油工具,懷疑有人「走私油」,故同日報案。稍後被告何廸希帶同兩名同事到場調查及檢取有關汽油。保安們稱,之後沒有物主前來想認領有關汽油。
控方已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但將傳召三名證人,案件押後明天(16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