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舊債呃遮仔會批13萬貸款 男警罪成囚3月獲緩刑

20181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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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智聰被裁定欺詐罪成。
加入警隊22年的已婚高級男警,去年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借貸時,涉嫌隱瞞當時他仍有兩筆財務公司債項尚未還清,而誘使互助社批出13萬多港元貸款給他。涉案41歲被告黃智聰,被控一項欺詐罪,今(15日)在屯門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3個月,緩刑1年。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警方仍未開始調查前,已主動全數還款,故互助社沒有損失.辯方強調被告並非有賭博等不良嗜好,而是一對子女出生後開支增加,加上其內地妻子要求甚高,又要照顧妻子家人,加上財務機構「利疊利」才會債台高築。被告或因本案而失去退休金,又要尋找新居所安頓家人,令他感到很大壓力,有抑鬱問題,加上其妻又有產後抑鬱,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接納被告並非為奢侈生活或不良嗜好而欠債,考慮到其妻是內地人,仍未能在港工作,加上懷孕後有情緒問題,被告需聘請家傭照顧家人,最終入不敷支才出此下策,故判被告緩刑。
被告早前自辯稱,以為申請表是問他有否「其他申請但未獲批的借貸」,他才會回答沒有。裁判官今裁決時拒絕接納此說法,指被告雖聲稱只有中五程度,中英數三科都不合格,但未至於是文盲,而表格上的用字簡單易明,被告自稱看不懂,實在是匪夷所思,斥他砌詞狡辯。裁判官指被告過往曾向互助社借錢,深知若如實申報財務狀況,申請很大機會不獲批,加上他亦承認經濟拮据,有犯案動機,最終裁定他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