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禁售期變10年獲通過 委員憂只改地契或掀訴訟

201811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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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資助房屋禁售期由5年增至10年。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16日)開會,討論收緊明年起新發售的居屋及綠置居的轉讓限制安排。當局建議將上述資助出售房屋的禁售期由5年增至10年,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正式通過修訂,明年起實施。
委員之一、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指認為延長禁售期的方向正確,可防止炒賣,不過他指出署方在會上堅持透過修改地契條款代替修改房屋條例,他認為這項做法有法律風險,或會引起訴訟。柯引述房屋署指根據現時房屋條例,可確保相關措施不被法律挑戰,而且可以縮短時間,趕及明年實施。
柯又透露署方公布,2019年居屋申請可改為電子申請,但未能趕及在下月推售的綠置居進行。政府房屋政策改為置業主導,建議房署推出居屋及綠置居的時間表,讓市民清楚了解未來數年的項目及數量。
另一委員尹兆堅認為措施有助分隔市場,但他認同房署只修改地契,日後有面對法律訴訟風險,因房屋條例上仍有條文寫明禁售期為5年,日後不排除有業主就此提司法覆核。他又指過去房署曾透過先訂立後審議修改條例,居屋轉讓期由10年縮短至5年,當時所需時間只有3個月。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指,法律顧問已解釋,房屋條例已賦予房屋署署長更改定價及轉售限制權力,認為不會受法律挑戰,且修改地契的做法能增加靈活性,因不能擔保十年禁售期會一直沿用。至於有意見認為應增加綠置居的折扣率,他認為現時價格較市價平一半有多,相信已可配合市民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