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生年齡應否設限 醫學會稱仍待討論

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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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應否為醫生執業年齡設限,醫學會副會長指港如要立法,應有深入討論。
有女病人早前在整容中心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不治,涉事醫生年屆86歲,事件惹外界關注應否為醫生執業年齡設限。醫學會副會長林哲玄今(1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目前海外做法不一,如澳洲要求70歲以上醫生每3年驗身一次,但英美等地經過研究後則決定不為醫生年齡設限。香港如要立法,應有深入討論及科學數據支持。
對於涉事醫生被揭發早年曾被停牌,外界質疑復牌機制欠妥。林認為,醫生復牌機制是給予認真悔改的醫生重返行醫行列,因為一次疏忽不等於罪大惡極。醫生被罰停牌後可申請復牌,期間需證明自己認真悔改。委員會即使批准復牌,也可加入執業條件,例如要求復牌醫生於指定時間內修讀若干進修課程,或接受監察員不時到診所檢視。
林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醫生犯了錯,不等於永久不能再行醫,例如做大手術的醫生,面對風險一定巨大,病人亦容易出現併發症,但這些都非醫生可以控制,只要醫生在過程中盡了責任,未必屬專業失當。他認為,那些唯利是圖、心術不正的醫生的確理當永久除牌,但畢竟只佔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