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消防屢爆秘撈醜聞 懲處大細超捱轟

20181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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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至2012年間,曾有28名消防員涉集體秘撈,5人遭革職。
消防處曾涉大規模秘撈,事後懲處被批大細超。2011至2012年間,至少有3次消防員集體秘撈事件,均涉同1間保安公司負責的珠寶展及拍賣會。事件被揭發,有傳是因有執法部門調查珠寶展1宗失竊案時,發現保安公司部分兼職保安為消防處人員,雖然各人並不涉案,但因懷疑有人無申報從事外間受薪工作,惹來廉署介入。
廉署曾派員到涉事人員的消防局調查,確認案件不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揭發局內28人涉無申請休班時在外間從事受薪工作,並將事件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及消防處跟進。28人全屬消防處員佐級人員,當中5人未過試用期,消防處事後將他們試用期延長後革職,另23人僅受「譴責」,5年內不獲晉升。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指出,同袍在外兼職情況並不普遍,處方有指引規管在外從事兼職活動,亦未必會拒絕兼職申請,除非兼職影響正常職務,例如屬體力勞動或有利益衝突。他提醒,同袍即使只是幫朋友,未必有金錢交易,但亦最好都向主管匯報,跟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