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屢姦10歲親女3項強姦罪成 庭上大嚷遭官斥

20181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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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裁定被告3項強姦罪罪成。
77歲兼職保安員被指於2015年至去年間,多次趁妻子不在家時強姦其親生女兒,首次事發時女兒年僅10歲,女兒一直啞忍,直至其妻察覺有異向女兒查問,女兒始將事件告之,母親透過社工報警。保安員被捕後被控3項強姦罪及3項亂倫的交替控罪,被告早前否認所有控罪。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今(20日)經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就首兩項強姦控罪均以5比2大比數裁定罪成,餘下一項強姦罪則一致裁定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4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控方讀出被告的案底指他於2012年曾有一次襲擊妻子案底,2017年曾因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被判監4星期。控方又指被告與前妻育有兩子,與現任妻子則育有一子一女,當中包括本案女事主。
當法官正談及被告案底詳情時,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突然大聲的以普通話稱:「無打(太太)。無強姦女人,要上訴,法官不中立」。法官即向被告稱:「你咁大聲同我講嘢!」在停頓片刻後法官說:「我都話過喺呢個法庭幾惡嘅人、幾奸嘅人我都見過,如你以為大聲啲我就驚你,咁你就好錯」。
法官續指,「我唔係你太太,我唔係你個女,我唔會因你講嘅說話就驚,係審訊時你就係用呢啲語氣千方百計想嚇你太太同個女!你啲伎倆我知道啦,我唔出聲啫,所以我先叫你入去問(審訊時法官曾下令被告需在犯人進拘留室的大門後發問)」。
被告其後不再作聲,法官則表示需時參考案例並押後至12月4日才聽取被告求情及判刑;另外,坐在主控身後的負責女警員在得悉裁決後即輕聲叫「yes」,散庭後其中一名女警更激動哭起來。
另外有關被告的案底,據悉該項襲擊妻子的案底是因妻子曾想帶着女兒離家,但遭被告阻止並到女兒學校找她們,拉扯間妻子曾跌在地上。該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是2017年被告替友人當擔保人申請保釋時隱瞞自己案底及後被人發現;其妻則於案發後不久即申請離婚,惟至今仍未辦妥手續,不過她們已搬離案發單位。
法官於裁決後向陪審團表示,此案是他處理過的案件內其中一件最長的強姦案,共歷時23個工作天,並感謝陪審團的耐心且下令豁免他們10年內毋須再擔任陪審團。
被告被控於2015年某日、2016年7月5日及去年2月3日,先後三度在家強姦女兒X。控方指被告於2001年在內地與比他年輕40歲、當時20歲的X母親結婚,X於2004年11月出生,胞弟兩年後出生,一家四口居於公屋單位。X母親任職侍應,被告初時無業,後期任兼職保安。控方指被告強姦X的次數多不勝數,但X只記得其中3次大概日子,故起訴他3項強姦及3項亂倫的交替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