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公民廣場違憲泛民示威 行政署重檢指引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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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署加圍欄限制巿民進入公民廣場被法庭裁定違憲。(徐家浩攝)
政府行政署於2014年7月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訂下守則,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周日進入該處集會則要獲得行政署批准,高等法院前日(19日)裁定有關措施屬違憲。
行政署回覆傳媒查詢時稱,會重新檢視目前有關使用東翼前地舉行公眾集會和遊行的機制和指引,有否改善空間,並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以期取得平衡。在完成有關檢視工作之前,行政署會就每宗申請作個別處理。
另外,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日(21日)下午遊行到東翼前地「踩場」示威,沿途高叫「拆欄杆,撤保安」、「還我公民廣場」等口號。政總保安未有阻撓,但有多人拍攝及錄影,及後有警車到場,有警員拍照記錄。
議員區諾軒指,高等法院作出裁決後,令行政署的守則進入真空期,不知現時入內示威會如何處理,故今天前來「測試」,他促政府盡快修改守則,歸還市民前地空間。議員陳志全表示,政府錯誤理解《基本法》制訂守則,要求向「雙學三子」及全港市民道歉,斥當局的誤解剝奪了市民過去一段時間使用前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