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訟費物業被頒押記令上訴失敗 羅允彤已出獄

20181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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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聆訊透露,原來羅允彤已在數月前獲釋。
因殘酷虐打印傭Erwiana被判監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因拖欠法律援助署訟費,今年6月被高院聆案官在其名下物業頒發絕對押記令。羅其後透過律師向原訟庭申請上訴,要求推翻聆案官的判令。有關申請今天(21日)在原訟庭提訊,結果羅的上訴被法官即時駁回。另外,今天的聆訊更透露,原來羅已在數月前獲釋。
今天羅本人並無到庭,其律師則在庭上表示,他雖然名義上仍是代表律師,但其律師行現正申請停止繼續代表羅,而羅亦沒有就今天的聆訊向他作出任何指示。故律師今天只請求法庭將案押後四周,待律師停止代表羅的申請獲批後,讓羅有時間考慮繼續上訴,或是否改聘其他律師。
法援署一方就反對押後案件。其律師指法援署向羅追討拖欠訟費的程序已拖延很久。羅一方在提出上訴申請後,數月來一直無呈交上訴文件、或任何進一步行動,法庭因此不應繼續讓她拖延。另外律師又指出,羅的原律師在退出案件後,法援署便會無法接觸羅。律師表示,其團隊曾向羅湖懲教所查問,獲告知羅在數月前已經獲釋。簡而言之,法援署現在不知羅的去向,繼續上訴程序會有困難。
法官考慮兩名律師陳詞後,表示羅應有足夠時間準備上訴,或向律師提供指示,因此並無理由再次押後案件。至今羅並無就上訴提交任何理據,而以案情而論,羅指法援署申請押記令時,誓章遺漏了她有欠卡數,法官認同聆案官的看法,認為這並非重要錯誤,對債權人的權益並無實質損害。基於上述理由,法官今天直接判羅的上訴失敗,並下令羅支付法援署今日聆訊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