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駕駛室內摸錫女生 飛行學院東主非禮罪成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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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寶祺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互聯網)
59歲飛行學院東主兼導師黃寶祺,被指去年4月20日夜晚,在柴灣青年廣場三樓的「模擬駕駛室」一對一教授15歲中五女生飛行課程時,指摘女生表現不佳,要以擁抱作懲罰,逼女生坐在其大腿,再伸手入女生衣內摸其背部、乳房及按壓乳頭非禮,更吻了女生右頸,最後駕車送女生回家。裁判官今日(21日)裁定被告一項非禮罪成,即時將他還押至下月5日等背景報告判刑,官表明事件涉及師生之間的違反誠信行為,判監機會高。
裁判官指女事主出身基層家庭,分別任文員及倉務員的父母付了6萬港元讓她參加飛行訓練課程,若完成30小時的模擬駕駛課程可到新西蘭駕駛真正的小型飛機,被告是她的飛行導師,事發日尚餘5至6小時便完成模擬駕駛課程,事主當日剛將餘下3萬港元的學費以支票形式交予被告,準備往新西蘭受訓,惟最後因發生本案而沒有再上課,放棄了往新西蘭的機會。官認為,事主無原因要誣告被告,反而因為怕浪費了學費及無法完成課程,而沒有即時反抗被告,因此也答應讓被告送她回家。
事主回家後告知友人,翌日告訴母親並同往報警,警方同月拘捕被告,警誡下他稱只與女生作外國禮貌式擁抱,沒有不軌行為。對於被告的上述辯解理由,及稱事主因不想往新西蘭而誣告,官直指十分牽強及不合理,不會接受為事實,裁定事主的證供才是誠實可靠。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離婚,前妻今(21日)撰信指他沒有出軌,也有學生及家長撰信讚賞他開設飛行學院,為青年提供圓飛機師夢的機會。辯方稱被告2014年開辦飛行學院後已累積蝕了100萬港元,更「大屋搬細屋」套現營運,被告有機師牌,2006年開始在香港航空青年團擔任義務導師,也有教滑水。另外被告在1985及1989年分別有兩項停牌期間駕駛的案底。
另外,據香港航空青年團資料顯示,黃為該青年團的前團員,但該青年團經內部聆訊,已於2015年5月15日對黃予以革職處分並註銷其團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