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誣告上司收賄 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准保釋

20181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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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仲佳涉誣告上司貪污,被控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名。(黃偉邦攝)
西貢民政事務處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郭仲佳(56歲),被指向廉政公署誣告其上司涉貪,被控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郭今早(22日)於觀塘法院應訊,裁判官按辯方要求暫時毋須答辯,以等候被告拿取法律意見,被告亦將聘請私人律師作代表。
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於觀塘法院再提訊,被告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期間需居於報稱地址及不接觸控方證人。控方預計有7名控方證人,當中5名為廉署職員。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1月29日,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訛稱時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蕭慕蓮,曾接受民政署一名項目經理梁淑芬提供的利益,作為在違反梁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僱傭合約條款情況下,容許梁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