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允彤唔使坐足6年監 受虐Erwiana:傷心沮喪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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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允彤只服刑3年多便獲釋,Erwiana稱感到傷心及沮喪。
因殘酷虐打印傭Erwiana、於2015年2月被判監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原來早已於今年9月獲釋。「為Erwiana爭取公義及捍衞外傭權益委員會」今(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極度失望及憤慨,促請政府交代釋放羅的原因。有消息指,羅是透過「釋前就業計劃」提前獲釋。
記者會上播出Erwiana的錄音訊息,她稱得知羅只服刑3年多便獲釋感到傷心及沮喪,強調即使羅服滿6年刑期仍不足夠,又指事發至今羅從沒認錯及道歉,81萬港元賠償金至今分毫未付。
另一名受羅允彤虐待的女傭Tutik Lestari亦有出席記者會,她對羅已獲釋感到失望,指對方沒認錯,亦未有支付約17萬港元的賠償金。她指,得悉羅釋放後感到不安,因她現身處香港,恐人身安全受影響。
委員會指,羅現已獲釋等同在Erwiana的傷口上灑鹽,直斥羅一直拒絕賠款及認錯,盡顯其傲慢態度。發言人Eni Lestari希望政府修訂法例,例如放寬外傭與僱主同住的規定,增加外傭個人私隱,避免虐待事件再次發生。
懲教署回覆指,為保障個人私隱,不會透露在囚人士的個人資料。根據《監獄規則》,在囚人士除因勤奮及行為良好而獲得減刑外,亦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要求赦免或減刑。合資格的在囚人士亦可根據《囚犯(監管下釋放)條例》下的「監管下釋放計劃」及「釋前就業計劃」,申請於刑滿前在監獄以外接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