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查觀塘音樂噴泉 泛民提中止待續被否決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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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海濱音樂噴泉項目涉款達5000萬港元。(模擬圖片)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午(23日)辯論涉款額達5000萬港元的觀塘海濱音樂噴泉項目,有泛民議員指申訴專員公署已就該項目展開查訊,提出中止待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指,公署的行動無阻該局尋求立法會支持通過項目撥款,又指公署是查詢而非調查,遭財委會主席陳健波糾正,公署是「查訊」而非查詢。最終中止待續在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
民主黨議員胡志偉指,公署已接受該黨的投訴,指公署已就有關項目在公眾諮詢時引用具偏差數據、隱瞞民調結果及繞過區議會諮詢等投訴展開查訊,指項目並非迫切,認為當局應「停一停、諗一諗」,提出中止待續。公民黨議員譚文豪形容項目是「無限復活」,又指假如項目獲通過批款,但公署調查後證實項目有問題,屆時恐政府以「洗濕咗個頭」為由,強行繼續工程,認為當局應主動暫緩項目才是公道做法。
陳健波提醒指,根據《申訴專員條例》,所涉機構的首長已採取的任何行動,均不受公署的調查影響。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質疑陳健波「開口」維護政府,陳強調自己沒有私心,只是向所有議員提供正確資料。
而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稱會尊重觀塘區議會的決定,又指作為市民,樂意見到有音樂噴泉落成,不應再拖延,反對中止待續。
至於與觀塘海濱音樂噴泉項目在同一議程內、涉及以1.3億港元在銅鑼灣摩頓臺興建活動中心項目,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指,該項目獲灣仔區議會通過,批評部分立法會議員聲稱要下放權力予區議會,但實際是「講一套、做一套」,在立法會限制區議會的決定。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指,立法會和區議會均是民意機關,互不從屬,指立法會不能做區議會的橡皮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