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年報出爐 去年違規或異常個案18宗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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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304宗截取通訊書面申請。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2017年周年報告》出爐,顯示去年有18宗違規或異常個案。
其中2宗違規個案,涉及應該保留予專員檢查的截聽成果未被保留,而2宗均牽涉執法機關的同一名人員及同一名截取組別的副主管。報告指,就首宗個案,2人已被發出屬紀律性質的口頭勸喻;第2宗個案後,專員留意到2人重複犯錯及疏忽,執法機關認為應施以較重懲處,並質疑2人是否適宜繼續執行相關職務。涉事人員事後被書面訓誡、副主管則被口頭警告。2人已被調離截取組別。
去年另有7宗個案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即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通訊)、1宗取得新聞材料。而上述的其中一宗違規個案,亦牽涉一宗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專員查核時發現執法機關有人員,意外地多聽了相信享有保密資料的一項通話數秒,她卻未有向上司匯報該數秒通話的全部細節。執法機關認為,涉事人員因首次處理涉保密權的通話、對匯報的詳細規定認識不足,建議向她發屬紀律性質的口頭勸喻。
至於其他違規異常個案,則包括執法機關無匯報取得保密權資料可能性提高的通話、無匯報截取時發現的目標人物別名等。而餘下牽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及新聞材料的個案,專員檢討後無發現異常。
報告顯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304宗截取通訊書面申請,1宗被拒絕,其餘獲批;秘密監察書面申請則有11宗,全部獲批。期內,157人因截取通訊行動被捕;26人因秘密監察行動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