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受害人今第11度去信質問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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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於去年六四集會上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壹傳媒黎智英涉去年6月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事發至今逾17個月,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形同放生。東方與受害記者先後10度去信律政司追問進展,但律政司一直拒絕交代案件進度,令受害記者憂慮律政司是否已分不清是非黑白,更質疑如被罵的是黎智英、是律政司司長或是特首,處理手法會否如刑恐他的案件般拖拖拉拉不執法。受害記者今日(27日)第11度去信律政司,要求盡快作出實質回覆,副本再次抄送特首辦及申訴專員公署。各界齊聲炮轟律政司偏袒黎智英,促請律政司勿再作司法保護傘,盡快提出檢控。
律政司遲遲不告黎智英,早已引起各界嘩然。其實自香港1997年回歸後,特區政府一直奉行「凡東方必打壓,逢蘋果例免責」,即使今次案件鐵證如山,但黎智英卻可逍遙法外,說穿了隨時會成為再一次放生黎智英的例證,令人質疑律政司背後是否有政治任務,意圖放生黎智英。
而東方編採部千多名員工亦替受害記者深感不值,並且對現時司法制度深感憂慮,紛紛質疑為何愛國愛港傳媒,竟得不到公平對待及法律上的保障。加上東方回歸後不斷飽受多個政府部門及反中亂港分子的打壓、滋擾和不公平對待;相反反中亂港的傳媒卻受到包庇,律政司甚至被質疑已變成反中亂港勢力的保護傘。令人擔心是否要成為反中亂港傳媒才可生存?多年來無間斷的打壓,是否要將東方都推向反中亂港的陣營?迫使所有東方員工,都要加入成為反對派,方會被蔭庇或被放在眼內?
事件於去年6月4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更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但事件至今逾17個月,唯一進展便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今年8月16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警察總部堅偉樓的辦公室錄取口供。黎傍晚返回位於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了解,警方已經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智英。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直斥律政司偏幫黎智英,令市民認為本港法律「唔公平、唔公正」,破壞本港法治的核心價值。他又質疑事件會給市民錯誤觀感,認為當街以粗言穢語刑恐他人亦無問題,「如果他日黎智英畀人當街咁鬧又有冇問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畀人咁鬧又有冇問題?」
「案件證據齊備,案情並唔複雜,絕對無理由拖成17個月都未有結論!」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律政司遲遲未對黎智英作出起訴,只會令市民質疑本港的法治是否已被扭曲,甚至被嚴重破壞,促請當局盡快公開交代檢控決定,「否則長遠只會破壞本港嘅聲譽。」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