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打爆的士擋風玻璃 消防員簽守行為獲撤控

20181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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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涉事消防員獲准以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
消防員去年11月在九龍灣駕車時,與尾隨的士女司機發生爭執,他衝動下揮拳打爛對方的士擋風玻璃,有途人目擊報警求助。肇事消防員原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日(27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時,他獲准以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一年了事,控罪撤銷,不留案底。
案情指,案發於去年11月16日,被告劉權廣(33歲)沿九龍灣宏展街駕駛,在被告的車輛後方約20呎有一輛的士,55歲陸姓的士女司機目擊被告的車輛左搖右擺,陸見狀遂轉右欲「扒頭」,並響按兩次作出警示。被告將車停泊在路中心,質問陸為何響按,被告又揮拳打落的士擋風玻璃,令玻璃碎裂,有途人目擊事件報警求助。被告警誡下承認衝動犯案,被告已承諾支付涉案擋風玻璃的維修費,約38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