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承辦商涉合謀定價 房委會指有提示禁「分餅仔」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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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陳慧芬今到庭作供。(溫卓賢攝)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入稟高院,指控10間裝修工程公司被房委會委任做安達邨一期的裝修承辦商後,10間公司被指涉及合謀定價瓜分該邨的裝修工程,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案件今(27日)於高院競爭事務審裁處續審,競委會開始傳召證人作供。
房委會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黎陳慧芬供稱,指定該10名答辯人為安達邨的裝修承辦商後有一審核機制,每兩個月審核一次其表現,如表現不理想可暫停該承建商在指定名單出現甚至除名。她指過往亦曾有承辦商被除名,但她並無見過有承辦商因瓜分市場或合謀定價被除名。
她指是為房委會指定承辦商需要遵守房委會的條款,目的是要他們提供服務時符合房委會的要求。成為指定承辦商可在房邨設立辦事處,可令他們更易接該邨生意,不過亦不能確保必定接到生意。她指成為承辦商需出席一簡介會,會上有明確提示禁止「分餅仔」,不過她指過往無聽過房委會的屋邨內有裝修公司「分餅仔」的情況。
負責管理安達邨一期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經理陳家廉供稱,他負責管理該邨的所有物業。他指並無見過涉案十間承建商以外的裝修公司在該邨派卡片或兜生意,但他不能排除有住客有聘用其他裝修公司進行裝修工程。
陳又指過往曾與涉案承辦商開會,並告之其裝修廢料需倒往地下垃圾站或泥頭站,不得棄置在電梯大堂。過往仍有很多住房戶裝修時把廢料棄於電梯大堂,需要他們找該村的清潔公司清理。他又稱試過一次發現有人把紙皮棄在大堂,並找到涉及的住戶 其拒絕清理,最終需報警處理,但他不清楚涉及哪個裝修承建商。
10名答辯人分別是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裕輝建築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裝飾公司、大道建築公司、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協益建築公司、泰華土木工程、維新鐵器裝修公司、百達建築工程公司及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