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單採購34萬貨 警攝影員判240小時社服

201811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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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峯承認使用虛假報價單,被法庭判處240小時社服令。
一名警務處鑑證科攝影課高級特別攝影員被指使用虛假報價單,向2間公司採購總值逾34萬港元的貨品及服務。廉政公署調查後落案起訴54歲的張劍峯,並控以8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張早前承認所有控罪,今(28日)被判240小時社服令。
裁判官指案件有相當嚴重性,但同意無證據顯示被告或涉案供應商有得益,相信正如辯方所說,被告只因貪方便犯案,故決定接受感化官建議判被告社服令,並以最長時數即240小時作量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9月10日至去年8月1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即9份以3間公司名義發出的報價單,意圖誘使其2名上司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被告以有關虛假報價單向另外2間公司購入逾34萬港元的貨品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