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未提補救措施 禮頓稱為求順利獲批證書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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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tt Buckland指,報告未提及補救措施是為了令屋宇署順利批出竣工證明書。(袁志豪攝)
沙中線紅磡站獨立調查委員會下午繼續聆訊。負責工程設計的禮頓地盤主管Brett Buckland作供時承認,為了令屋宇署較順利批出紅磡站擴建月台連續牆的竣工證明書,以便展開隨後的挖掘工程,未有在工程臨時報告中提及連續牆因抽走頂部「倒U型鋼筋」等設計改動,而需採取的補救措施,包括削矮連續牆450毫米等。委員會代表律師質疑禮頓隱瞞屋宇署。
代表委員會的御用大律師卓元暢指,屋宇署核准施工圖,月台層板有頂部有2層鋼筋穿過連續牆和通風槽的頂部,同時連續牆頂部亦有倒U型鋼筋連接牆身兩邊的垂直鋼筋,但負責興建連續牆的二判「盈發地基」竣工圖卻抽走倒U型鋼筋,月台層板頂部連接連續牆的鋼筋亦由2層改為3層,鋼筋之間有位置放喉管澆灌石屎興建連續牆。其後相關設計再修改,有連續牆頂部被削矮450毫米,令鋼筋層數重新由3變2。
Buckland解釋,禮頓於2013年已知毋須使用倒U型鋼筋,而第二次修改設計其實是第一次修改設計後所採取補救措施。卓質疑,為何禮頓提交予屋宇署的臨時工程報告中沒有提及相關補救措施,又指港鐵曾於2015年初3次向屋宇署申請連續牆的竣工證明書,但遭到否決,期間屋宇署發現設計有變。Buckland回應指,建成連續牆後,接着需開始挖掘以興建東西線及南北線的月台層板,但需得到屋宇署同意才能動工,為了屋宇署批出連續牆的竣工證明書時「過程順利啲」,所以未有在臨時工程報告中交代。
卓批評其說法不合邏輯,一方面向屋宇署說連續牆工程已經竣工,另一方面又說連續牆需進行補救工程,質疑禮頓隱瞞屋宇署。Buckland稱不認同,強調2015年時連續牆已經建成,反問為何不能申請竣工證明書,又指補救工程不屬於連續牆工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