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DQ上訴 政府指議員當日宣誓不莊重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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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早前遭取消議員資格,他不服有關判決提出上訴。
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前年在立法會宣誓就任時使用道具和叫口號,被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拒絕和忽略宣誓,遭取消議員資格。梁國雄不服提上訴,上訴庭今(29日)已聽畢他和政府的陳詞,押後裁決。政府的律師陳詞指,任何客觀的旁觀者都不會說梁當日的宣誓是莊重和真誠的。梁國雄的律師回應強調梁當日是衷心宣誓。
政府的律師表示,無論在法律理據和事實,游梁案(游蕙禎和梁頌恆的案件)與本案都一樣,分別只在於梁國雄和游梁的宣誓方式不同,除非上訴庭在游梁宣誓案的判決有明顯錯誤,否則該案對上訴庭具約束力,梁國雄根本不能指出游梁案的判決是明顯錯誤。
就梁國雄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議員宣誓的釋法提出的質疑,政府的律師稱,香港法院無權質疑釋法內容,釋法具追溯力,適用於今次宣誓。
政府的律師又稱,莊重有客觀標準,法例不用詳細列出「莊重行為」的定義,原審法官裁定梁國雄前年宣誓有損宣誓的莊嚴,完全合理和有證據支持。對於梁聲稱讀出誓言前後所叫的口號不屬宣誓,政府的律師反駁指,誓言前後的說話可顯示宣誓者的意願,如果讀出誓言前說自己稍後說的不是真心話,或在讀完誓言後說自己剛才開玩笑,法庭就要考慮,故不應為宣誓的開始和結束定下硬繃繃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