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美籍華商涉騙找換店女職員 強姦兼借21萬

201811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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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無業男子涉13項控罪,今天起在高院受審。
34歲無業男子高衛健涉嫌假扮美籍華人,前年在機場向一名找換店女職員聲稱遺失錢包證件,向對方借錢繼而騙財騙色。他現被控詐騙、非禮、強姦、勒索、盜竊及搶劫等共13項控罪,今天(30日)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
案件上午抽選陪審團後,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被告前年9月9日在找換店向女事主X自稱是在澳洲工作、名叫潘文迪的美籍華人,因失去錢包與護照,故請X下班跟他去代租酒店。傍晚X跟被告去了灣仔君悅酒店為他租房。被告問X借了2萬港元作生活費,聲稱3日內可還錢,未幾向X稱已匯了3萬港元給X,還叫她再代買手機,說在匯款中扣除。
翌日(前年9月10日),被告謊稱公司會計部要單據做證據才肯匯款,X故按被告指示,在馬會開設投注戶口,並於9月11日存入2萬港元,拿存款收據作證據。9月12日被告叫X到酒店房聲稱商談還款,X到達後被告稱,公司不信有人會無端借錢給他,要求X跟他拍親密裸照以證明他們是情侶,起初X只允拍不露點照,之後被告硬來,捏她胸部,拍了她全裸照,更強行與X性交。
控方稱被告其後以公開裸照和不還錢作要脅向X勒索金錢,他強姦X後,脅迫X向銀行及財務公司借貸21.8萬港元,翌日(9月13日)再逼X出錢租港景匯一間服務式公寓供他居住,至14日又逼X申請將投注戶口與X的銀行戶口連結,及強搶X的銀行戶口提款卡和保安編碼器。最後被告逼事主在9月16日、23日和24日,分3次將合共3萬港元存入戶口供他提取。
據控方表示,被告前年10月31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假冒身份向X騙款,又承認自2013年已無業,靠行騙和賭錢維生。關於強姦的指控,他稱獲X同意,把陽具放在X下體外摩擦,只是不小心把陽具滑入對方體內,X一喊痛他已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