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富商騙財色案 事主稱迷糊下脫衣復遭蒙頭施暴

201811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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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衛健前年被捕。
34歲無業男子高衛健涉嫌假扮美籍華人,前年在機場向一名找換店女職員聲稱遺失錢包證件,向對方借錢繼而騙財騙色。他現被控詐騙、非禮、強姦、勒索、盜竊及搶劫等共13項控罪,今天(30日)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下午控方傳召現年26歲的女事主X,現已轉行的X表示,她在2016年中起,在機場找換店上班。她首次遇被告時,被告用「易辦事」換了數百美元,之後又再來換人民幣,她對被告換錢不問牌價印象深刻。被告和她閒聊,被告聲稱駕車來機場送長輩機。
X指,過了不足一星期後,於前年9月9日再遇見被告。這次被告說他是美國籍,叫潘文迪,因遺失了錢包護照,要留港一段時間補領,沒護照又無法租酒店房,請求她代勞。她下班後跟他到君悅酒店開房。之後被告叫她上房,問她借2萬港元作生活費;他自稱有姪女在美國因事被捕,故會盡快離港。
X因記得被告換錢不問牌價,又自稱在美國任職公司高層,打一個電話可叫同事匯款來港,便答應借錢給他。他們一起提款後,被告說他姪兒在大學獲一級榮譽畢業,想買部手機給他,叫X順道去買,並允叫同事匯錢一次過清還。X說見被告打電話,叫人匯錢到她戶口。
至翌日,X收到被告來電,說擔心遺失現金,叫她去馬會開一個投注戶口,存入2萬港元,把戶口當提款卡使用。當日被告約她於東涌見面開戶。至11日被告又跟她說要拿錢收買公司會計,對方才肯匯錢來港,要她再存2萬港元入投注戶口,拿存款收據做證據給會計。X指她雖有懷疑,但仍照做,之後被告搶去投注戶口卡。
X指,過一天被告又致電她,說會計幫他做事被同僚揭發,叫她上酒店商談。她到酒店後,被告說同事不信有女子會如此幫他。被告便跟同事說他們是情侶,所以要和她拍親密照。X提議可否拍「搣面豬」照,被告說「唔係嗰啲,要裸照」。X稱她原本堅拒,後來吃了被告預早買的早餐後「暈暈哋,好似佢講咩我做咩,成個扯線公仔咁」,聽從其指示脫衣拍照。拍照後被告更拿枕頭蒙住她,之後她覺得下體痛楚。她掙扎時看到被告的下體有少許插進她的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