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店房劫1500萬 2南亞漢被控1人認負責把風

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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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Muhammad Sameer(中)准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港元保釋外出。(龍偉樑攝)
11月21日沙田麗豪酒店發生刀匪闖入客房,搶劫找換店職員近1500萬港元之案件。警方在過去三日,分別拘捕兩名分別是巴基斯坦及尼泊爾籍的男子,懷疑與案件有關。他們現各被落案控以搶劫罪,今早(1日)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下令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他們其中一人獲准保釋候審,另一人則需還押監房看管。
本案首被告Muhammad Sameer(21歲、巴基斯坦籍、製造業工人)、次被告Gurung Sanjan(23歲、尼泊爾籍、無職業資料),均持有香港身份證。他們各被控一項搶劫罪,但兩項控罪的控罪詳情完全相同,均是指他們在今年11月21日,在沙田麗豪酒店一房間內,聯同另外5名男子搶劫屬於男子顏良軒的一個載有600萬港元的行李箱、一個載有600萬港元的背囊、現金1萬港元和一部手提電話;屬男子伍俊傑的一個載有280萬港元的袋子;屬男子何競達的一部手提電話、一隻錶,及屬女子向晴的一部手提電話。
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在11月28日接觸到首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曾答應參與一宗劫案,但後來他因遺失了手提電話,事情就此沒有下文。而次被告則於11月30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於案件中負責把風。控方不反對讓首被告保釋,但反對次被告的保釋申請。最後裁判官批准首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港元保釋外出,期間要每天到長沙灣警署報到,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可接觸控方證人。至於次被告則不准保釋,他將於本月7日被解上沙田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據資料顯示,本案發生後,警方早前已拘捕兩名懷疑與案有關之人士,經調查後現暫獲警方准許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