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人被控審前威脅證人作假證供 少年判入教導所

201812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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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瑱(前者)被判進入教導所。
一名青年疑因「爭女」與人結怨,3年多前在旺角街頭被7名男子圍毆及狂踩致重傷,昏迷4個半月才恢復知覺。三名當時年僅15歲的行兇少年,事後被裁定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其中一名行兇少年再被揭發於該案開審前,夥同他人威脅案中一名目擊證人,要求他出庭時聲稱「咩都唔記得」以作假證供。該名少年周毅瑱早前承認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今(3日)在區院被判進入教導所。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有反省之心,希望輕判。法官指事主遇襲後一度昏迷4個半月,康復後仍有靈活性和專注力不足的問題,但考慮到被告「講數」時其實沒有說話,只是現身鼓勵同伴,加上該名證人沒受影響,繼續到庭作供,另外被告在傷人案中已被判入教導所,故本案同樣判他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