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不自辯 涉嫌行賄及洗黑錢案料美東時間周二結案陳詞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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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圖)決定不出庭自辯。
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行賄及洗黑錢,在美國紐約受審,聆訊在周一(3日)進入第6日。由於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在周一開始聆訊前,表明何志平決定不作自辯,因此控辯雙方料會在美東時間周二(4日)結案陳詞,陪審團最快於同日可作出裁決。
何志平一方表示決定不作自辯後,法官隨即指出根據美國憲法,他有權利自辯,並詢問何志平是否主動放棄自辯權利,何志平對此作出確認。
案件在上周一(11月26日)開庭時,控方曾預計要審訊長達3星期;到上周五退庭前,法官則預計案件可於本周三(12月5日)作結案陳詞;如今何志平不自辯,則周二控辯雙方便可作結案陳詞,接着陪審員獲法官引導後即會退庭商議。
總結在上周5天的聆訊,控方企圖力證身為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的何志平,以聯合國為渠道,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尋找商機,期間向非洲政要行賄。曾任華信顧問的塞爾維亞前外長耶雷米奇作供時表示,自己介紹何志平與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認識;而已經轉為污點證人的加迪奧,則供稱自己為華信牽線會見乍得總統德比,又指證何志平及華信職員2014年12月涉嫌以200萬美元(1560萬港元)的現金禮盒賄賂乍得總統德比,遭德比怒拒。
控方又提出證據,指何志平企圖賄賂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希望換取華信能源打入烏干達市場,並曾指示員工在2016年5月將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存入庫泰薩旗下基金會的銀行帳戶。
在本周一的第6日聆訊中,控方傳召了兩位證人出庭。滙豐銀行美國分行高級副總裁卡拉布雷塞(Carol Calabrese)作供時指,何志平於2015年3月匯給加迪奧的顧問公司的40萬美元(約312萬港元),和在2016年5月匯給庫泰薩的50萬美元,都是先從香港匯到美國,再輾轉分別匯給加迪奧和庫泰薩設於杜拜及烏干達的戶口。
檢察官辦公室調查員彭蘭德(Melissa Penland)則供稱,在何志平的銀行記錄中,看到何在2014年11月14日和2016年2月,曾收到兩筆分別均為500萬港元的款項,皆由與華信有關的中國海洋燃油有限公司匯來。控方提醒,何志平和華信的人員在2014年11月11日,與乍得總統德比首次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