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打腎上腺素致客命危 內地美容師認無牌行醫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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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在事發後帶走被捕內地女美容師。
55歲女子葉佩蘭去年9月在尖沙咀一間美容中心接受拉面皮美容療程,疑遭注射腎上腺素一度命危。其胞妹、51歲美容院女負責人葉佩玲及33歲美容師叶柳容事後被捕,其中來自內地的叶柳容於區域法院承認未經註冊而從事內外科執業罪,今(4日)被判監10個月。由於叶去年9月被捕後遭還押至今,等同已服滿刑期。叶本亦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罪,但獲控方同意暫存於法庭檔案不作處理,葉佩玲則會於明年2月受審。
律師求情指,被告確在韓國接受過埋線培訓,並非胡亂莽為,今次亦非手術步驟出錯,只是從旁協助者遞錯藥物,又指今次被告無收報酬,亦無證據顯示她有長期行醫,強調只是單一事件。惟法庭留意到,被告至2017年初起頻繁來港,且每次只逗留短短三數天,但指控方既然無相關證據,法庭亦不能單憑猜測便說她每次來都是做相同的美容工作。
法庭強調,不少人為追求外在美而甘冒身體受損,甚至有關生命安危的風險,幸今次受害人沒受到長期的損害創傷,屬不幸中之大幸,亦為減輕被告罪責的因素。法庭接納被告真誠悔過,相信她不會再犯,且她已被還押多時,對她從輕發落。
案情指,受害人透過葉佩玲認識被告,案發當天本打算做緊膚及去眼袋療程,但接受了被告游說接受「埋線」手術。被告先替受害人的臉搽麻醉膏,待其臉覺麻痺時,便替她注射利多卡因作局部麻醉之用。當時被告叫葉佩玲從旁協助,突然被告驚問葉拿了哪一支針筒給她注射,二人才發現葉誤遞上了用作強心的腎上腺素,此時受害人感到嚴重頭痛及胸悶,嘔吐後隨即失去知覺。
被告跟葉佩玲立即報警,受害人被送院後陷入昏迷需要插喉,一邊身軟弱無力,被送入深切治療部治理,幸即日已能恢復意識及拔去喉管。她留醫一星期後出院,當時身體已完全恢復。
被告在警誡下指,本打算分4次在受害人臉上注射利多卡因,但見受害人表現不適即發覺打錯針。整形專科醫生指,搽麻醉膏及注射利多卡因屬內科執業項目,埋線則屬外科手術,必須由合資格西醫執行。而受害人被注射的腎上腺素為一般局部麻醉所使用的劑量3倍,不當或過量使用會引致極高血壓、腦出血、中風、心肌缺血、肺水腫、呼吸困難及胸痛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