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片段拍到黃台仰指揮群眾衝擊警方

20181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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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台仰(箭咀示)當日持揚聲器指揮群眾。
旺角暴亂案中4名涉案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項控罪。控方今(4日)繼續其開案陳詞,並先播放有關第一階段(即2月8日晚上10時食環署職員離開前)的片段,片段所見,約於9時45分食環署職員在莎莎化妝品店外被群眾圍困時,首被告梁天琦已在人群中出現。
控方指第二階段為的士被圍困至10時45分離開為止。控方指當時砵蘭街被阻塞,黃台仰則站在燈箱上用擴音器指揮群眾。當機動部隊嘗試進入砵蘭街處理交通事故時,黃指揮群眾阻止警員進入,其後則指示群眾讓路予的士退後離開。其播放的片段則見到黃呼籲群眾:「不如讓條路畀的士向後退,但仍然圍住兩邊唔好畀黑警進入」。而片段亦見到戴上口罩的第4被告容偉業在群眾間出現,群眾亦一度向着山東街方向推進,其後亦有人以雜物阻塞該處通道不讓汽車等進入。
控方指其後的第三階段為的士離開後至午夜12時,當中涉及容偉業被控的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罪。當時警方嘗試推高台進入砵蘭街向群眾作呼籲,但被群眾阻撓,暴力情況亦開始升級,最後警方需退後至山東街並與群眾對峙。控方播放的片段顯示黃台仰曾指揮群眾向前衝向警方高台,期間有人向警方掟雜物。片段亦拍到容偉業於人群中出現並兩度揮動其手臂,控方指容的動作是呼籲群眾向前衝,其中一段警方拍攝的片段亦錄到容向前揮手時稱:「一齊幫手」。
控方指第四階段則是午夜12時至凌晨2時,涉及4名被告一同被控的暴動罪。當時人群與警方對峙,黃台仰及梁天琦均有用擴音器作出不同呼籲,並叫人用盡所有方法到旺角支援,其後暴力再升級,有人掟雜物、水樽甚至花盆。控方指期間人群亦有作出不同準備,包括在黃台仰站立作呼籲的貨車旁拿盾牌、換盔甲等。當警方其後作「334」呼籲,即10分鐘內作3次呼籲,要求群眾雜開,否則使用武力,群眾卻拿着盾牌、頭盔及金屬棒衝擊警方。
控方亦播放相關片段,見到黃梁2人不斷作呼籲,期間有警員嘗試接觸黃與其談判希望他可呼籲群眾離開,但最終談判失敗。片段亦先後拍到4名被告均在人群中出現,最後亦拍到約1時47分警方仍作「334」呼籲時,黃台仰叫群眾321去衝擊警方防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