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記大過男生墮樓亡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殺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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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父母今日陳詞。(羅錦鴻攝)
中四男生梁卓銘去年疑於學校測驗前一天逃學,訓導老師晚上致電質問揚言或要記他大過,男生不久後墮樓身亡,死因庭今(5日)繼續就男生的死因展開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男生死於自殺。死因裁判官對死者父母失去至愛表示哀悼,期望兩人釋懷,走出哀痛。
陪審團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校方應提高處罰機制的透明度,讓家長和學生了解後果,若沒急切性,老師應避免向學生說出未確定的懲罰,最好在家長陪同下,先向學生了解犯錯原因。陪審團亦認為涉事大廈的保安公司應制訂指引,指示保安員聽到警鐘響後需即時檢查。
梁父陳詞時自責身為父親需負責任,兒子升中四後,他需回內地工作,常不在家管教好兒子,讓兒子勇於面對困難,他亦不知兒子如此脆弱。事件只是小朋友犯錯,不算嚴重,質疑老師為何要直接嚴責學生。梁父質疑老師當晚「點解要嚇學生?」希望法庭可給教育者建議,以降低中學生學習壓力。
梁母哭說兒子在筆記內寫「不懂愛」,其實已予父母很多愛,他會做家務及和父母分享食物,是「最好的孩子」,遺憾他不知道「畀幾多才算是愛」。梁母認為兒子是17歲少年,是最敏感時期,得悉被記大過和被斥責說謊,心情難免難過,慌張下才說:「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會改。」梁母慨嘆,「如果唔乖,根本唔會咁樣求老師。」而兒子收到這通電話後才會有「咁大勇氣」。梁母自言想不通,不明校方「白天又打電話,夜晚又打電話,有冇必要咁追佢?」
死因裁判官直言明白家長感受,但死因庭只就死亡原因和情況展開研訊,沒有司法權限研訊責任。梁母表示:「只想將心裏面嘅說話講出嚟。」
梁父在庭外表示,事發後曾要求和布姓訓導老師見面卻不果,校方指布老師拒見,故只能要求召開死因聆訊,希望陪審團的建議助全港學校做好些。梁母自言淚已流乾,每當看見學生下課都感痛心。她直言:「想布老師同我兒子說聲對不起。」她批評學校不負責任,老師也不曾就事件來電,但有向她送帛金時作出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