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丁屋政策 政府指女性申建屋不屬傳統權益

201812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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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入稟要求法庭覆核丁屋政策。
挑戰丁屋政策的司法覆核案件今日(5日)在高等法院繼續聆訊,續由政府一方陳詞。法官在聆訊期間指丁屋的政策多年來有頗重大改變,並問政府《基本法》第40條保障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究竟有甚麼核心元素是不可以改變。政府一方回應稱,第40條要保障的是原居民男丁一生人有一次機會透過丁屋政策申請建丁屋,但政策行政細節卻並非一成不變。
法官進一步指不變的元素可能包括要是原居民和男性,但是否不能改為包括女性都可以申請。政府一方表示,如果改為女性都可以申請,將會有許多後果,而政府的立場是女性申請建屋並非新界原居民的傳統權益。政府又指,丁屋的面積、高度和選址是可以改變。法官指,如果《基本法》保障的是申請建屋的權益,丁屋政策還剩下甚麼不能改變?
政府一方今日引述證據,指新界原居民建屋的習俗在1898年已存在,得到清朝、英國殖民政府和丁屋政策承認,又表示英政府當年租借新界99年,新界原居民發現自己忽然換了新主人,曾武力反抗,英國事後探究其原因。政府一方又指,英政府取去新界原居民的土地權益後,透過丁屋政策把部分權益歸還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