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張家輝盜竊案 待醫療報告押後訊

201812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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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張家輝被控一項盜竊罪。(黃偉邦攝)
男警張家輝今年5月休班期間,涉嫌於深水埗一間特賣店內偷取4件共值32港元的貨品,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答辯,以待為被告索取醫療報告及法庭文件。裁判官遂將本案押後至明年2月3日再訊,被告張家輝繼續保釋。
在警隊遭停職的51歲被告張家輝,被控在今年5月18日於福華街福仁商場的電子特賣城內,偷竊一個價值9港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塊價值5港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15港元的LED燈和一包價值3港元的眼鏡防滑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