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鈔案 道具全取回原審上訴一半訟費

201812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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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具全早前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電影界人士首宗因處理道具鈔票不當而被定罪案,有「道具全」之稱的道具領班張偉全原本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項保管偽鈔罪成,早前上訴得直,獲高等法院撤銷該定罪。張事後向律政司索取原審和上訴的訟費,高等法院今日(7日)頒下判決書,下令律政司支付原審和上訴的訟費給張,但指張在上訴期間要法官耗費大量可避免的時間去逐一全面審視逾1500張道具鈔,故張只可取回50%上訴訟費。
法官認為張的行為確有令人懷疑之處,但情況不足以令張得不到原審的訟費。另外,張要求律政司支付其兩名大律師的費用。法官指,雖然這次也許是首次有道具從業員被檢控,但原審案情和法律爭議並非特別複雜艱深,沒有充分理由要律政司支付兩名大律師的費用給張,故就原審律政司只需要支付一名大律師的費用給張,而就上訴則要支付兩名大律師的費用給張。
張是電影《樹大招風》的道具領班,警方2016年11月2日搜查其座駕和道具公司辦公室,搜出21箱共約逾22萬張不同貨幣的道具鈔,當中有1500多張是1000元港幣道具鈔。張原本被東區法院裁定一項保管偽鈔罪名成立,判監4個月,緩刑2年,但張兩個月前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