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錢青年串母瞞轉工違感化令 官斥:害死你阿媽

201812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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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軒(左)被改判感化2年。
從事廣告安裝工作的青年林子軒,在交友程式化身女網友結識男子,並於去年5月邀對方一起看五月天演唱會,誘對方將2600港元存入他戶口後便「玩失蹤」,至今年3月始被捕。林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原被判1年感化,但他在感化期間擅自轉工,更要母親助他隱暪,被指違反感化令而需重新判刑,法庭早前為他索取報告後,今(7日)改判他感化2年。
裁判官指,被告因不想用錢時受到限制,故隱暪轉工一事,更聯同母親用假的銀行交易截圖隱暪。裁判官指感化官是公職人員,被告母親隨時會被起訴,斥他:「其實你害死你阿媽!」被告表示「對唔住」,希望有多一次機會建立誠信。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除了經濟問題外,其他問題不大,又有守宵禁令,故改判他2年感化,希望他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