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簽公司支票 伯明翰環球前經理涉盜3745萬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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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威(左)被控一項盜竊罪。(溫卓賢攝)
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的伯明翰環球控股有限公司(現易名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的一名前經理,被指於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冒簽75張公司支票,盜取公司3745萬港元存入自己戶口。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7日)於高院原訟庭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高家威(36歲)原負責管理該公司會計部門,月薪僅3萬至6萬港元,但負責保管公司在永亨銀行往來戶口的支票簿。當時公司有3人有權簽發支票,包括時任主席楊家誠和副主席馬瑞昌,被告冒他們的簽名開票,絕大部分收款人是與案無關的第三者公司,但支票非劃線支票,故能存入被告個人戶口。
控方指被告由2013年9月起以此法盜款,至2014年9月公司的行政助理為草擬會計報告,向被告詢問公司戶口結餘,被告辭職。但離職後仍存入10多張公司支票竊款逾800萬港元。公司在該年12月向銀行查數,確認失款後報警,其後以澄清帳目為由誘被告在2015年1月17日現身,警拘之,即場搜身找到2張公司支票,之後再在高家搜出大量公司支票。
案情指被告竊款後多於短時間內轉款至馬會投注戶口,約把3000萬港元轉到馬會。控方將傳召被告一名前僱主兼朋友,其名下公司是大部分涉案支票的收款人但他不知情。這名前僱主在2013年曾借100萬港元予被告,被告用200萬港元涉案支票還債,托他把餘數給鐘錶公司。控方亦將播放被告錄影口供,他聲稱款項是助公司收回買賣股票收益的報酬,亦有為楊家誠私下辦事的報酬。
下午控方傳召被告犯案期間伯明翰環球的時任行政助理兼人事經理呂俊麗作供。她表示涉案永亨銀行戶口,主要用來匯款給英國球會作營運資金。2014年9月,她需準備年結公告,因此向被告索取涉案戶口結餘,但被告只給出一兩張紙的資產負債表,追問下被告推說英國方面未交到數。被告10月離職。
證人指,被告在9月份說過結餘應有900多萬港元,但12月時卻只有100多萬港元,戶口又有不明提款,遂決定報警。她指,警方表示找不到被告,她於是在2015年1月16日致電被告,約他到信德中心搞清楚帳目,另叫友人暗中監視及報警,被告赴約,最終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