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被充公3.38億元 若不繳清須坐10年監
201812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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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早前因清洗黑錢罪成判囚6年。
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於2014年被裁定清洗黑錢逾7億港元罪成,判囚6年。他前年終審上訴被駁回後,律政司隨即申請充公涉案逾7億港元的犯罪得益,有關聆訊今日(1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雙方告知法庭已就充公金額達成協議,故法庭頒令楊被充公3.38億港元,並須於12個月內繳款,若未能繳款則以10年監禁替代。正服刑的楊今被押解到庭應訊,預計他於明年初服刑完畢出獄。
楊家誠被控於2001至2007年間,利用自己及父親共5個銀行戶口處理逾7億港元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