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不適未能作供 男廚強姦罪獲不提證據起訴

201812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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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籍廚師涉嫌強姦來港旅遊的內地女子,獲控方不提出證據檢控。
52歲土耳其籍廚師透過手機通訊軟件「微信」,認識來港旅遊的年青內地女子後,要求到她入住的賓館房間內聊天,期間涉嫌把她強姦。該名廚師否認強姦罪,案件先後在高等法院進行兩次審訊,但因為女事主不適宜作供及身體不適而未能完成作供,控方今早(10日)決定不提出證據檢控被告,法官其後判被告無罪釋放,但忠告被告指如果他不想再上法庭,便要注意是否再透過今次的方式與人見面和做出今次的行為。
被告AKKOYUN Mustafa,被控於2016年11月15日凌晨,在尖沙咀重慶大廈的一間賓館房間內,強姦當時20歲的內地女事主X。控方早前在庭上聲稱,她在事發前因家事不開心,受到情緒困擾,曾經自殘送院,更需轉介給精神科醫生跟進,而被告卻利用她在這方面的弱點來滿足其性慾。
女事主今年3月曾出庭作供,但期間因不適宜作供,在她未完成作證時,審訊要中途「腰斬」。案件押後至上月底再次開審,但她在作供多日後身體不適,並於上周四(6日)晚已返回內地。控方今早向法官表示,她受到情緒困擾,並在法庭審訊時感到不安,而她希望繼續專注自己的健康和未來生活,控方因此決定不提出證據檢控被告,法官可引用法例賦予的權力判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
法官判被告無罪釋放後表示,不明白為何被告最初否認曾與女事主性交,但認為被告這樣說當然會引起別人懷疑,如果被告不想再上法庭,便要小心注意。被告則向法官保證自己日後會小心自己的人際關係,也不會再因同類事件而再上法庭。
另外,控方決定把被告的手機歸還給被告,但因被告的手機內有女事主的相片和聯絡方法等個人資料,擔心她的個人資料日後會遭被告誤用,在歸還手機前會先刪除她的個人資料。被告對此沒有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