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環球前經理涉盜3745萬 辯方大狀指稱公司是騙局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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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環球前經理高家威(左),被控一項盜竊罪。
持有英冠球隊伯明翰城的伯明翰環球控股(現易名伯明翰體育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旗下一名男經理疑藉工作之便,在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趁保管公司支票簿期間,冒簽75張支票涉嫌盜取公司3745萬港元。現已離職的男經理,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今天(10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續由公司時任行政助理呂俊麗作供,接受辯方盤問。
被告高家威的代表大律師在盤問時引用伯明翰環球在涉案時期的財政數據,指公司在2013年尾她加入時,結餘只有400多萬港元,期間甚至要由英國方面匯款來港應急,但公司由管理層到員工都收取巨額薪金。此外,大律師又向證人指出,就球會方面的業務,公司也是無心經營,一心只計劃發行可換股債券以抵償欠債,吸引買家將之買走圖利。惟證人不同意。
大律師直指公司是欺騙投資者的騙局,因此不論證人抑或管理層都不理公司能否賺錢。證人就回應說公司賺蝕主要取決於英國球會的業務,非她職權可以控制。她亦不覺得管理層懶理公司賺蝕。下午她將繼續作供。
辯方大律師表示,公司管理層在球會前班主楊家誠入獄後分裂成兩大陣營,行政總裁 Peter Pannu和執董張成爭奪公司控制權。被告高家威被認為是與楊友好的Pannu陣營,張成則只想借伯明翰環球的殻為自己其他公司上市,對經營球會全無興趣,甚至想盡快將之出售。證人不同意此說法,反指Pannu與楊不太咬弦,是Pannu想賣球會,但因這不符上市條件而作罷。
不過證人同意被告是Pannu聘請,被告曾跟她和公司秘書說過,他只會向Pannu匯報工作。公司其後向被告索取財務報表,他的態度並不合作,後來他離職,連辦公室門匙也拒絕交出,要鎖匠上門開鎖。
辯方又指,被告加入公司後,為楊家誠解決了不少公司和個人的財政問題,很得楊器重。另一方面,公司管理層又當公司是提款機般予取予攜,所以被告離開對他們構成危險。不過辯方大律師亦指,是證人在2014年10月要求被告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