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驗車員圖讓改裝車年檢過關 店東囚4個月

2018121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一名車身裝飾業務經營者串謀行賄車輛測試中心一名測試員,使經改裝私家車通過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1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4個月,他獲准許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被告郭俊希(46歲),被裁定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破壞汽車檢驗制度,故此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以反映其罪行的嚴重性。
案情透露,被告與合夥人同為一個車主會的會員,合夥人於2016年11月駕駛一架有機械故障並曾作改裝的車輛,給該認可車輛測試員作每年車輛檢驗,測試員檢驗後,簽發「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予該車輛;被告及合夥人向該測試員支付500港元賄款。另外,被告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安排另外兩架曾作不同改裝的車輛給該測試員檢驗,亦獲簽發證明書;被告及合夥人同意支付合共800港元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