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拘無牌牙醫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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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牙醫診所。(警方圖片)
旺角警區雜項調查隊,早前接獲一名71歲女子報案,指有人在太子道西141號一單位無牌提供牙科服務。警方經調查後掌握證據,今日(10日)下午約3時,警員突然到目標單位搜查,以涉嫌「未經註冊而以牙醫身分執業」拘捕一名64歲男負責人。男子已獲准無保釋,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 第3條,任何人如非註冊牙醫而在香港以牙醫身分執業,即屬犯罪,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3年;或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在香港對某人以牙醫身分執業而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即屬犯罪,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3年;或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