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布封喉案醫生上訴求改判緩刑 醫委會反對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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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卓義要求上訴庭改判緩刑2年。(溫卓賢攝)
九龍醫院2011年發生紗布封喉致病人死亡事故,主診醫生黃卓義今年5月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兩項專業失德罪成,被罰除牌6個月,裁決引起醫學界關注,質疑裁決對醫生不公平,要醫生「包底」負上全部責任。黃今早(11日)就處分提出上訴,質疑醫委會沒有充分考慮他的求情理由,要求上訴庭改判緩刑2年。醫委會反駁指,黃要為事故負上主要責任,而且面對紀律聆訊時諉過於人,要求駁回上訴。上訴庭押後裁決。
黃的律師陳詞時表示,涉案的護士在事故中犯錯,黃的錯誤是警覺不足,依賴和相信護士,沒有在護士的紀錄中察覺錯誤和糾正,事故的另一起因可能是公立醫院的制度有不足,醫管局事後已改善制度,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對於黃表示依賴護士的說法,上訴庭提出質疑指護士和醫生各有職責,不能假定另一方已履行了職責。上訴庭又指黃在紀錄聆訊時怪責護士,如果黃當時能夠表達悔意,情況可能較好。
黃的律師多次強調,黃獲25名醫生寫求情信,指他事發後的7年工作表現一直可靠,醫委會根本沒有必要罰即時除牌6個月去保護公眾和醫生行業的聲譽。律師又質疑醫委會沒有充分交代判罰理由,令人無法清楚知道判罰所考慮的理由,包括黃的求情理由。
醫委會的律師回應指,醫委會判罰時已考慮各項因素,包括求情理由,黃是死者的主診醫生,要為事故負上主要責任,黃在10天內巡房時見過死者8次,都發覺不到護士的錯誤,他在紀律聆訊中沒悔意,諉過於護士和公立醫院制度,認為求情理由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