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會否增電動車公共充電器 黃錦星稱僅作應急用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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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削減首次登記電動私家車稅務優惠。
自政府去年削減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優惠後,即令首次登記的電動私家車數目大減,由實施前6個月的4294輛急跌至實施後17個月的300輛,而截至今年8月,只有不足2%的私家車是電動私家車。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今日(12日)就此提出質詢,質問政府會否恢復全數豁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增加公共充電器,並問及今年推出的「一換一」計劃,即以舊私家車換購新電動車可獲較高首次登記稅寬免額的計劃成效如何。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一換一」計劃是3年計劃,將在3年後即2021年作檢討,目前未有計劃改變目前既定安排。充電器方面,黃指政府鼓勵市民在其屋苑、辦公室的停泊處安裝充電器作主要充電用途,公共充電器是應急之用,並非用作主要充電。他又指用中速充電器充電一小時,能讓電動車行走30公里,足以應付日常香港人的行車距離,若大量升級成高速充電器,會造成成本昂貴和部分大廈的電力供應不足應付兩個充電器問題。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批評,政府鼓勵市民在其住處屋苑為電動車充電,但部分業主立案法團堅決拒絕為屋苑停車場安裝充電器,令電動車車主無法充電,質問政府有何政策鼓勵法團支持安裝充電器。黃承認在鼓勵法團方面有挑戰,將在下年初到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就有關議題作深入討論和研究。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電動車與公共充電器的比例約5比1,數量不足難以吸引市民購買電動車,又指外國如挪威等早在多年前已推行免費泊車和充電、免道路收費措施等配套,質問政府有沒有稅項優惠以外的措施,鼓勵市民選用電動車。黃回覆指,政府有專門跟進電動私家車的督導委員會,將聆聽有關意見和研究推行其他相關配套措施。